法會因由分第一:西方宗教的「天堂、地獄」存在嗎?
基督教認定人生命只有一次,往生後的去處簡單,人往生後會經由耶和華審判決定該人往生後去天堂或地獄,而生命只有一次,審判也自然只有一次。
有趣的是,基督教徒雖然認同往生後會經過審判去天堂或地獄,但是卻不清楚天堂或地獄到底長得像什麼樣子。這不是個矛盾嗎?
我們出去旅行,旅行前都會認真地去研究該去那玩,該住在那個旅館。會研究究竟那個旅館比較好,價錢比較適中,地點比較合適,不是嗎?但基督教徒對於將要去的天堂、地獄雖然大大的認同,可是卻並非清楚它們到底像什麼。
我們研討基督教的聖經,或者觀看基督教的史實,會發現從初世紀至今,聖經或史實中談及「天堂」的內容,竟如鳳毛麟角,語焉不詳,難怪牧師對宗教徒無法清楚形容天堂和神。
基督徒心目中的天堂
人們會想像天堂有神、天使,環境優美,到處都是優雅祥和、像天使一樣的人,但這些只是臆想而已。
一個小男孩經常被父母帶去教會聽牧師佈道,他對神和天堂很嚮往,就拿蠟筆在紙上畫神和天堂。母親微笑的對他說,「孩子,你知道神的和天堂的模樣嗎?」小男孩說:「我知道啊!等我畫好了你們就知道了。」小男孩畫出來的神像是聖誕老公公,而畫出來在天堂是一個美麗的花園,慈詳的聖誕老公公在花園中,有雲在花園裡飄。
聖經中的天堂
那麼,依據聖經有限的記載,「天堂」像是什麼呢?
- (馬太福音18:1):天堂也被稱為「天國」。
- (詩篇11:4):天堂是神的居處,是聖父、聖子和聖靈的領域。
- (約翰福音14:2):神邀請我們和神在天國同處。
- (羅馬書7:18-20):天堂裡人可與神、天使和千千萬萬被救贖的人同在。
- 耶穌告訴門徒:「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;若是沒有,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。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」
- (希伯來書):天堂有王國、城市、好的社區、市民、好的鄰居、國家、律法與常規。
- (歌羅西書1:12):天堂是一個充滿喜悅的家庭,我們將在天堂見到我們所愛的人以及許多其他人。
- 聖經記載:基督徒的靈魂在天堂是完美的。
- (約翰一書3:2):在天堂裡基督徒內心將不會再有屬靈的掙扎,沒有罪惡與善良本性間的爭戰。
- 在天堂天使奉差遣為將要受恩的人效力,也幫助抵擋撒旦攻擊。
- 在天堂裡沒有醫院或是候診室,因為在天堂裡沒有病痛,沒有瘸子或是需要用拐杖的人。
看完聖經天堂描敘後省思
看完上述內容後有什麼感覺?有沒有感覺到基督教對天堂的描敘含混不清,細讀下頗有點像是個比較好的人間社會。依經書所載,如果比較「基督教的天堂」與「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」的物質設備,「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」等同是五星級旅館,而基督教的天堂大概最多只有「兩到三顆星」的水準。
看完後我不禁在思考一些問題:聖經中各處對天國只有零零碎碎的描述,為什麼不將天堂說的更清楚一點呢?
聖經中所描述的天堂感覺上與人間差別不大,有點像是人間一些美好的社區,譬如說像是瑞士,不是嗎?我不禁猜想,聖經對天堂的描述太貧乏了,貧乏到不像是神提示的美好天國,反而像是信徒在侷限現世經驗下的憑空臆測而已。
進一步想,如果天堂像是人間最好的社區型態,那為什麼神不用衪的大能、寬容、慈悲與大愛直接改造人間,教導世人如何正確的活在人間,而令人間如天堂呢?依上帝的大能,改造人間變成天堂很難嗎?
還是神仍介意人的祖先亞當夏娃所犯的錯,堅持對祖先的處罰得延續及他們的子孫,令多數非基督教徒在靈性愚痴下未能接受耶和華,未能接受聖經的引導,而自生自滅,導自死後可能進入地獄的嚴酷審判呢?
請瞭解,我沒有刻意否定基督教的天堂,因為我堅信耶和華是仁慈的,我只是談論聖經中記載的天堂而已。如果我講的是實相,我猜編寫聖經的信徒有不得已的苦處,因為用本世侷限經驗去冥想、編寫離世天堂是困難且制約的。
聖經中各處對天國只有零零碎碎的描述,為什麼不將天堂說的更清楚一點呢?
聖經中的「地獄」像什麼呢?
基督教各教派之間對地獄存在與否的觀念存在很大爭議,有些教派認為有地獄,但有些教派認定地獄不存在,但多數基督徒相信地獄存在。
查證聖經中載錄「地獄」,「地獄字眼」在《新約》中出現共十二次,例舉如下:
- 根據「約翰福音3:15」:「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」。這一句話反面的意思是:「如果不信上帝,就無法獲得永生,必得入地獄接受永恆的、持續的、不滅的刑罰。」
- 根據啟示錄:「拘留在陰間中受苦的人,將經過終極的審判。」
- 根據新約:審判判定有罪後,會被扔到地獄的不滅火湖(Lakeoffire)裡。墮入地獄是不能獲得救贖,將受永刑。
- 根據啟示錄:「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身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。」
- 若望福音15章6節描敘不依附耶穌基督的代價:「人若不常在我裡面、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、人拾起來、扔在火裡燒了。」
- 瑪竇福音13章42節描敘火刑:「丟在火爐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」。
- 瑪爾谷福音第九章43-50節描敘火刑:「黑暗的無底坑,有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焚燒,使人晝夜永遠受痛苦」
- 《馬可福音9:48》耶穌說:「在那裡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。」
- 根據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-31節:「最悽慘,最痛苦,是世上的言語無法形容的可怕地方」。
- 依據聖經:地獄是刑罰魔鬼,關押犯罪的天使,以及惡人受永刑之處。
- 依據聖經提示:人必須相信耶穌基督與衪背附十字架代世人贖罪,則罪才能得著赦免,得永生,才不會下地獄。
依基督教教義,罪人入地獄後永遠受刑且不得超生的懲罰,聽起來蠻恐怖的。難怪在十六世紀時,羅馬教廷會販賣贖罪券,宣稱購買此券的人會令其死去的家人從煉獄中提升轉入天堂。
黑暗的無底坑,有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焚燒,使人晝夜永遠受痛苦
看完聖經「地獄」描敘後省思
對於基督教的地獄是否存在?多年來已經有許多激辯。在這個地方我並不想提出結論。我只想對地獄提出幾個想法與大家分享。
其一:有大愛的神會創造地獄嗎?
如果神是創生我們的母親,那我堅信:「神對於他的兒女必定有愛的。」既然如此,一個有愛的神會創造地獄嗎?也許神的確創造了地獄,而祂的心意是愚痴我不能理解的,但我仍然充滿著好奇與質疑。
其二:非基督徒不知者有罪嗎?
依據基督教教義:如果不信基督教,就無法換得永生。
對於這一點,我存著保留態度。為什麼呢?不知者一定有罪嗎?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。
有個人生下來就一輩子遠離人群,孤身住在高山叢林中,不與外人接觸。他雖然沒有居住在人間,不知道基督教與上帝,但他的心中經常充滿著上帝所稱許的愛與仁慈。他經常在大自然中救助受傷動物,也不輕易殺生。像這樣子的沒接受基督教、不認識主的人,他死後會無法去天堂嗎?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,神就是嚴厲的母親,不是嗎?
其三:耶和華該如何判定人往生去處呢?
如果基督教所提示的天堂與地獄的確存在,而且耶和華的確就是主持審判的審判官,那我不禁好奇:「耶和華是如何判定一個往生者該去天堂或者去地獄?」
在美國判決案例,依賴的是陪審團。假設陪審團有十一個人,面對某個案例,如果六個人判定有罪,而五個人判定無罪,則美國法庭的法官必須依多數判決該案有罪。
追根究底來說,任何案例不管是否有罪,該案例的背後必定潛藏著一個明確的真相,它不是有罪,就是無罪,這是個沒有什麼可以辯論的事實。然而在美國,陪審團對罪狀的判定,並非基於該案客觀真相,卻是基於多數人對該案是否有罪的主觀判定。換句話說,是基於統計數字下多數人的主觀想法。利用「人性的主觀見解」判定「未知真相」,來表彰所謂的「民主正義」,這不是一個殘酷且矛盾的諷刺嗎?
我們做一個假設:
某個案例的被告其實無罪,但是這個被告臉相不佳,給人一副像會犯罪的樣子。在審判當天,陪審團中某個團員本想投該案無罪票,但是該人在出門時跟太太吵了一架,情緒不好,在憤怒下改投這個被告有罪。這個情況下,僅因為這個團員投票時因吵架心情不好,改投有罪票不幸造成了怨獄,你不覺的這種審判並非公平嗎?
當然人對面審判會迷惘、主觀或愚痴,但耶和華絕對不會,祂必能在大智慧下做公正的審判,我們可以排除這種疑慮。但是我不禁好奇衪是如何判定一個人該去天堂或者是地獄的呢?
讓我們一齊思考一個基本的審判邏輯:
由於耶和華審判後的判決只有「天堂」或「地獄」二者之一,那耶和華審判的打的分數必定有一個判決去「天堂」或「地獄」的中間分界的分數(Judgment Dermacation Line),例如說60分。當耶和華判定某個人分數在60分之上,就會去天堂;當耶和華判定某個人分數在60分之下,就會去地獄。這個中間的「分界分數」必得存在。
當耶和華面對一個極度邪惡,沒有對衪的信仰,而分數接近鴨蛋的人,例如說,秦始皇、希特勒,那考量分數太低,衪肯定直接送他入地獄。當耶和華面對一個極度善良,且對衪崇敬、信仰分數接近滿分的人,例如說孔子、修女德蕾莎,那衪肯定會直接送他入天堂。
耶和華是如何判定一個往生者該去天堂或者去地獄?
但如果某個人恰好遊走於善惡中間,而分數在60分「分界分數」邊緣,耶和華會如果判決呢?
舉個例子說明。
有對雙胞胎同時往生了,兩個人往生前生活內容幾乎相同,兩個人一輩子知道有個基督教,但不去教堂,也沒聽牧師佈道,對和華沒有崇敬與信仰,他們在生命中沒做過多少好事,反而有時候會做些壞事。
面對這對往生的雙胞胎,正直、公平、大智慧的耶和華該如判呢?耶和華智慧清楚的審判了,雙胞胎中老大得了60分,而老二得59.999999分。知道為什麼老二不及格,少得了0.000001分呢?
因為某天這對雙胞胎爬山,在山路上老大走在前面,看到一隻小毛毛蟲在他腳前慢慢爬著,老大一念之仁,順勢提腳跨過毛毛蟲沒踩它。而後面跟上來的老二看著毛毛蟲心生惡念,就把它踩死了。毛毛蟲往生後就在天國如實的把它的枉死告知了耶和華。
基於老大該次稀有的善念,智慧的耶和華大公無私的給了老大60分,送他入了天堂,並淨化他的靈魂,令他永恆快樂的在天堂享受無盡生命,並受到天使保護。而老二呢?衪給了老二59.999999分,就因為分數差了0.000001分,衪把老二送入了火刑地獄,令衪與其它8分、25分等低分惡人永生不停止的在烈火中處以極刑。
我的天,只差了0.000001分,差的這麼少,但判決結果卻差距如此大。這個大分野的雙分審判法大嚴酷了。
我不禁猜想,如果耶和華評分標準真是如此,那麼這個審判真的很嚴酷,禔嗎?如果這個評分模式可被爭議,那上帝又依憑什麼方式評分呢?對這一點,我百思不得其解,但我猜想耶和華有他的心意是我不知道的,我也不便妄言。
到底地獄存在嗎?我在前面提過我不下斷語,而交給只你自行評斷。
一念之差的後果,判決結果卻差距如此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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